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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前教育专业》技能实践教学实施方

2017-10-26 10:09:33 来源:3245澳门新莆京 浏览:5367

《学前教育》

专业技能实践教学实施方案

一、《学前教育》专业技能实践教学实施方案

根据学前教育专业的定位和人才培养目标,以及业务培养要求,让学生掌握所学的基本知识和基本理论,为将来从事实际工作奠定的基础,针对学前教育专业的学生进行的模块式技能培养;通过技能实践教学环节旨在加强学生实践能力与创新能力的训练,培养学生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学前教育专业综合实践环节教学实施方案

综合实践环节的教学是教学过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学员的实践能力和创新意识、实现应用性人才培养目标的重要教学环节。做好综合实践环节教学工作对保证人才培养质量有着重要意义。为实现专业培养目标,保证本专业教学实践环节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教学实施方案。

    学前教育专业教学计划和和实践环节教学大纲、考核说明是制定本实施方案的依据。

学前教育专业综合实践环节包含两部分内容,第一部分是教育实习(4周);第二部分是毕业作业,(6周),在第八学期进行。

   一、教育实习

教育实习是对教育过程的真实体验,其目的是帮助学员全面熟悉幼儿园和其他学前教育机构的教育工作,使其能在毕业后独立从事学前教育机构的日常管理和保育、教育等工作。学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在幼儿园或其他学前教育机构进行教育实习。

   一)内容

学员应对幼儿园或其他学前教育机构的教育工作进行全面实习。

1、保育工作

内容包括:观察与尝试幼儿保健与生活护理,学习组织安排幼儿一日生活各环节,协助幼儿园保教人员做好卫生、安全工作,协助教师对幼儿进行体能锻炼等。

2、教育工作

内容包括:了解幼儿、钻研教材、设计主题活动、编写活动方案、制作有关教具、实际带活动等教育环节。重点是学习设计和组织教学活动、游戏活动、生活活动。

3、班级管理工作

内容包括:学习制定教育工作计划(包括周计划和日计划等),尝试进行班务管理,协助记载幼儿成长档案等,参与负责本班保育、教育以及家长工作等各项工作。

4、家长与社区工作

内容包括:了解本班幼儿的家庭情况和幼儿园所在社区的情况,听取家长和社区对幼儿教育的意见,学习与家长沟通并组织家园联系活动,尝试根据幼儿的特点对家庭教育提出建议以及进行幼儿园与社区合作工作等。

(二)实习要求与组织形式

凡是学前教育专业的学员,必须到幼儿园或其他各类学前教育机构进行专业实习。实习前要做好实习计划;实习中要做好实习过程中的各项活动记录;实习结束后,提交实习过程记录和实习总结。

学员必须到合乎规范的幼儿园或其他各类学前教育机构进行专业实习。实习单位的落实可以通过自己联系或由学校统一安排。

(三)时间安排

教育实习原则上在学员修完总学分的80% 后开始安排,第七学期完成教育实习,第八学期的第一个月末上交作为考核依据的相关材料。

教育实习在第七学期内完成,学员的实习时间不少于4周。

(四)考核要求与成绩评定

1、考核内容

在第八学期的第一个月末上交以下材料:

1)实习完成情况材料

实习计划表1份(见附件1)、实习成绩评定表1份(见附件2)、参与保育工作、教育工作、班级管理工作以及家长和社区工作的详细记录各1份。

2)教育实习总结

包含实习的目的与意义、实习的内容与过程、实习收获及不足等,字数不少于2000字。

2、考核标准

教育实习的成绩评定等级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具体评定标准如下:

优秀:

1)确实进行了与学前教育相关的工作实习;

2)实习计划周密、实习态度认真、实习效果明显;

3)实习过程记录详尽,实习总结条理清楚、语言通顺,字数符合要求,能很好地运用所学专业理论总结教育实习,有自己独到的思路。

良好:

1)确实进行了与学前教育相关的工作实习;

2)实习计划较周密、实习态度较认真、实习效果较好;

3)实习过程记录较详尽,实习总结结构完整、语言通顺,字数符合要求,能尝试运用所学理论对教育实习工作进行总结。

合格:

1)确实进行了与学前教育相关的工作实习;

2)有实习计划、实习态度基本端正,实习效果一般;

3)有完整的实习过程记录,实习总结语言基本通顺,字数符合要求。

不合格:凡不符合合格的标准中所提到的任何一条要求,均视为不合格。

二、毕业作业

毕业作业是本专业学员完成所有课程学习后的总结性作业。根据学前教育专业教学计划,毕业作业的形式为幼儿园教育活动设计与指导,其目的是运用现代教育理论和教学设计方法与手段,紧密联系幼儿园教育工作的实际,通过对主题方案的设计与研究的实践,掌握基本的教学设计程序和方法,树立教与学的新理念,做一个能适应当代学前教育发展形势要求的教师。

(一) 内容

学员可任选一个主题,任选一个年龄段,设计一个主题教育活动。

(二)要求

1、学员应首先确立一个主题,设计主题目标,编制主题网络图,以此作为开展活动的依据。

2、写出详细的活动方案,针对活动方案进行设计思路的阐述。活动方案应包含活动名称、活动目标、活动准备、活动过程、活动延伸等部分,活动方案所涉及的主要教学材料作为附件提交。

3、主题的选择要符合幼儿身心的发展特点,能满足幼儿兴趣、需要,包含多方面的教育价值,涉及各个不同的学习领域,可行性强。

4、针对活动方案在设计思路阐述中分析自己的设计特点与思路,并对自己的设计思路进行理论分析。

毕业作业终审合格,给予5个学分。不合格者无学分。

三)时间安排

本环节在第八学期进行。

(四)考核要求与成绩评定

1、考核内容

在第八学期结束前一个月上交一个主题教育活动设计方案,内容包括:

(1)主题名称

(2)主题选择的缘由

(3)主题目标

(4)主题网络图

(5)本主题下的三个详细的教育活动方案(将教学材料等附在活动方案后)。活动方案应包含活动名称、活动目标、活动准备、活动流程、活动延伸等部分。

(6)针对教育活动方案进行设计思路的阐述。表述方式不作统一要求。

要求每位学员独立完成毕业作业,同一小组成员所选内容不得重复,同一教学班内成员所选相同内容设计不得雷同,避免抄袭等不良现象的发生。

2、考核标准

毕业作业的成绩分为四个等级: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具体评定标准如下:

优秀:

(1)主题的选择符合幼儿的兴趣与需要;包含有多方面的教育价值;涉及各个学习领域,可行性强。

(2)主题目标设计全面、恰当。

(3)主题网络设计内容丰富且合理;

(4)活动方案格式规范内容完整;活动目标准确合理;活动内容选择科学;活动过程设计优化;活动方法恰当;活动准备充分;

(5)设计阐述条理清晰,有一定创见。

良好:

  (1)主题的选择能较好地顾及幼儿的兴趣与需要,有一定的教育价值和可行性;

  (2)主题目标设计较全面、较合理。

  (3)主题网络设计内容较丰富、较合理;

(4)活动方案格式完整、规范;活动目标较合理;活动内容选择较科学;活动过程设计较合理;活动方法较恰当;活动准备较充分;

(5)设计阐述有一定见解。

合格:

  (1)主题目标定位基本正确。

  (2)有基本合理的主题网络设计;

  (3)活动方案格式基本完整、规范,设计基本合理;

  (4)有设计阐述,但平淡无新意。

不合格:

有如下情况之一者可评定为不合格:

(1)内容不完整;

2)主题目标定位不正确;

3)主题网络设计不合理;

4)活动方案格式不完整、不规范;

(5)设计阐述空洞无物;

(6)抄袭他人。

三、注意事项

1、凡参加学前教育专业(专科)学习的人员,均必须参加本专业综合实践环节的考核。

2、教育实习的考核由实习单位对学员的实习过程的成绩考核和学校指导教师对学员上交的各项材料的成绩评定两部分组成,毕业作业的考核是根据学员最终提交的毕业作业进行成绩评定。考核成绩合格以上者获得相应学分,未参加综合实践环节或成绩不合格者,不计学分。

3、考核成绩由学校集中实践环节小组负责评定、审核。具体操作分为三个步骤:初评—终评—抽评。即:由指导教师根据评定标准给出初评成绩,由学校学前教育专业综合实践环节指导小组进行终评,并登记在册,学校在必要时进行抽检审定。

4、学校成立综合实践环节指导小组,专门负责综合实践环节的实施工作,包括组织指导教师队伍进行教育实习指导和毕业作业的评定、登记和终审等工作。为保证教学质量,每位指导教师只能指导自己所学专业或相近专业的选题,所指导的学员人数每届不得超过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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